离婚手续的程序有哪些
一、手续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程序,具体如下: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等。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等进行审查。
5. 登记。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面离婚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具体情形包括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二是主体适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三是管辖法院正确。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是符合法定程序。起诉方应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办理离婚证,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证、身份证、簿等相关证件材料,同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解除婚姻关系,无需再办理离婚证,生效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离婚手续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