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法律怎样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法律怎样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需注意,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单位违约应当怎样支付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支付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二)计算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支付时间。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三、约定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另一方面,除上述竞业限制和服务期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综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是有效的,能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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