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离婚两种情况,所需手续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内地居民)
1. 准备材料:双方的簿、、、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
4. 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 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离婚
除提交离婚协议书、证外,还需提交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办理程序与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类似,但需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怎样能请求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一是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包括;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例如一方与他人长期稳定同居,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二是请求方无过错。若双方均有过错,一般不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程序上:首先,需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协议离婚,需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若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规定情形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此外,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的伤情鉴定、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等,以支持自己的损害赔偿请求。
三、离婚庭前调解不去可以吗
离婚庭前调解,当事人可以不去,但可能会面临一些相应的后果。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程序环节。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参与庭前调解。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重大疾病等无法参加调解,应当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说明情况,法院通常会另行安排时间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理方式。
另一方面,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庭前调解,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比如,法院可能会认为当事人放弃了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会,进而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审理。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不积极参与调解可能会在法官心中留下不利于自己的印象,对后续的案件审理和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当事人若对调解持消极态度,应谨慎考虑可能带来的后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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