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违法行为!
“公司拖欠工资,我能不能直接搬走公司的电脑、设备或者产品抵债?”听起来似乎“以物抵薪”很解气,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劳动法律师,我必须严肃提醒大家:私自搬走公司财物不仅无法解决欠薪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一、为何“搬东西抵工资”不可取?
1、法律明确禁止“自力救济”
《民法典》规定,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且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否则不得擅自扣押他人财物,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解决。劳动者单方面搬走公司物品,可能被认定为“侵占财物”甚至“盗窃”。
2、劳动关系≠物权关系
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请求权,而公司财物是物权归属问题,两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即便公司欠薪,劳动者也无权直接处置公司资产,曾有案例:某员工因搬走公司电脑被判赔偿损失,钱没要到,反赔3万”。
3、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若搬走的物品价值超过立案标准(各地一般为3000-5000元),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为讨薪搭上刑事案底,得不偿失!
二、正确维权路径建议
1️⃣先协商,留证据
与公司负责人书面确认欠薪金额及还款时间,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拨打12333或现场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可加付赔偿金。
3️⃣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可主张工资+经济补偿金(公司拒不支付时,可要求额外50%-100%赔偿金)。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公司仍不履行,可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拍卖公司财产。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支付工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禁止私力救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讨薪的核心是“合法、理性、高效”!遇到欠薪时,务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建议劳动者优先向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全国法律援助热线12348),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你的目标是拿回工资,而不是与公司“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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