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在外地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 若双方均为内地居民,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在外地办理。但如果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且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均非本地,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需提前预约,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如、、等,按程序办理。
诉讼离婚:
- 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准备好、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二、申请流程
申请离婚赔偿,通常有以下流程:
一是明确赔偿情形。需确定存在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形,如一方、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
二是准备相关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言等。
三是提出赔偿请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是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具体情况,对是否支持离婚赔偿请求作出判决。
三、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离婚登记按如下流程办理: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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