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结婚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以下手续:
其一,准备材料。男女双方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内地居民,户口簿应显示为常住户口。若是离婚后,还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材料。此外,还需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其二,申请登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其三,审查发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二、现役军人怎么样离婚
现役军人离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双方均为现役军人。若双方或一方要求离婚,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提出离婚诉讼。
二是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视情进行调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三是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三、怀孕5个月离婚的如何处理
怀孕5个月离婚,需分不同情况处理:
- :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虽胎儿尚未出生,但可对未来问题协商)等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需注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若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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