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里办理的要去哪里离吗
一、离婚那里办理的要去哪里离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理的地点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二)诉讼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现在离婚了可以立马拿到吗
离婚是否能立马拿到离婚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存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不能马上拿到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若判决离婚,一审判决后有十五日上诉期,上诉期过了判决生效才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马上拿到离婚证这种代表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三、离婚必须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是必须在登记地办理。
(一)协议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男方户口在A市,女方户口在B市,他们可以选择到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1. 一般情况
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的是C市,但他在D市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向D市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特殊情况
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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