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张家口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张家口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申请程序。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次日开始计算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随时撤回申请。
三是领证期限。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逾期未申领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现在离婚会有冷静期吗
离婚是否有冷静期,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如果是,则没有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再婚离婚同样需要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所有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情况,并不区分是初婚离婚还是再婚离婚。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做出离婚的决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以尽可能减少冲动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所以,再婚夫妻若选择协议离婚,也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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