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一、南京市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南京市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情况,南京作为中国内地城市自然也适用。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领离婚必须要30天冷静期吗
并非所有的离婚情形都需要30天冷静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不存在30天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综上,是否需要30天冷静期取决于离婚的方式。
三、离婚两人都同意离婚有冷静期吗法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是有冷静期的。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和机会,以尽量挽救一些尚有挽回余地的婚姻,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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