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出让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出让后能否买卖,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后,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出售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其二,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此类房屋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购房人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若政府放弃回购,且购房人也已按规定向政府交纳了相关土地收益等价款,可进行出售。
总之,经济适用房出让后的买卖受政策严格限制,旨在保障其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和功能,维护住房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二、城中村改造可以买卖吗
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能否买卖需分情况看待。
从法律角度,若回迁房已取得完整产权,即有,那么在满足当地房产交易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通过合法的交易程序,签订,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交易受法律保护。
然而,若回迁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一方面,由于产权不明晰,无法完成合法的产权转移,可能导致买家无法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面,在等待取得房产证的过程中,可能因房价波动、卖方反悔等因素引发纠纷。而且,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交易,可能违反当地相关管理规定。
所以,在考虑购买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时,务必先确认房屋产权状况,并充分了解当地政策。若要交易有证回迁房,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于无证回迁房,建议谨慎决策,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
三、承租房买卖有什么规定
承租房买卖涉及诸多规定,主要如下:
其一,承租房通常是租赁性质,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一般仅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所以原则上承租人不能擅自买卖承租房。若要买卖,需先取得房屋所有权,比如从原产权人处购买获得产权后,才可以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交易。
其二,若产权人欲出售承租房,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期间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的产权人,原承租人仍可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其三,产权人在出售承租房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产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损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总之,承租房买卖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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