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合同违约金标准
一、买卖房合同违约金标准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数值。
(一)法律规定方面
1.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一般按照约定执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机构予以适当调整。过高是指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过低则是明显低于造成的损失。
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具体的房屋买卖中,例如房价上涨或者下跌幅度、购房者支付的比例等因素都会对合理的违约金数额产生影响。所以,在签订时,双方应合理约定违约金标准,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买卖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如果买卖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违约方承担责任的形式
1. 继续履行。如果合同还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卖方按约定交房,买方按约定付款等。
2. 采取补救措施。比如房屋存在一些小的瑕疵等情况,违约方有义务进行修复等补救措施来满足合同要求。
3.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要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守约方为已支付的中介费等额外费用就属于直接损失,房价上涨或下跌造成的差价等可能属于间接损失。
(二)争议解决途径
1. 协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就如何处理违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调整价格、变更履行期限等。
2. 调解。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诉讼或仲裁。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如果有仲裁约定),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违约方承担责任并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
三、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
撤销房产买卖合同是否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这种情况下撤销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果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一方擅自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例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合同撤销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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