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才三个月大,离婚时抚养权一定归妈妈吗?
"孩子刚满三个月,我们感情彻底破裂了,离婚的话抚养权会判给谁?"这是许多新手妈妈在婚姻走到尽头时最揪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务角度,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解析这个特殊时期的抚养权判定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个"哺乳期优先原则"是基于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制定的,三个月大的宝宝正处于完全依赖母乳喂养的阶段,法律推定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特殊情形可能改变抚养权归属:
1、母亲存在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等),可能危及婴幼儿健康;
2、母亲明确表示拒绝抚养(需有书面证据或第三方见证);
3、母亲存在严重恶习或不尽抚养义务(如吸毒、虐待儿童等)。
某地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典型案例:张女士产后确诊重度抑郁症需长期住院治疗,王先生提交了医疗机构证明、月子中心护理记录等20余项证据,最终法院将三个月大女儿的抚养权判给父亲,这个案例印证了"母亲优先不是绝对原则,孩子最佳利益才是核心标准"的裁判理念。
给宝爸宝妈的三点建议:
1、哺乳期内协商解决是上策,可约定逐步过渡的抚养方案
2、父亲主张抚养权要重点准备:医疗证明、经济能力证明、抚养支持系统证明
3、无论抚养权归属,都应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母亲不宜抚养的认定标准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小编总结:三个月宝宝抚养权的判定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既要遵循哺乳期母亲优先的法律规定,又要考量实际抚养能力,建议面临此困境的父母:①保留好所有医疗记录和沟通证据 ②优先通过调解达成协议 ③切忌将孩子作为婚姻博弈的筹码,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孩子健康成长的那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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