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中存在两个条款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中存在两个条款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两个条款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合同约定明确的情况
1. 如果合同分别针对这两个违约条款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一个条款约定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如5%)计算违约金,另一个条款约定按照固额(如10000元)计算违约金,那么就按照各自约定分别计算,违约方需要承担这两部分违约金之和。
2. 当合同约定两个违约条款的违约金计算存在关联时,例如后一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计算以前一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为基础加倍计算等情况,就按照这种关联约定进行计算。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1. 若合同对这两个违约条款的违约金计算只是有模糊表述,首先尝试根据合同整体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公平原则来确定合理的计算方式。
2. 可以参照类似商品房预售案例中认可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3. 如果因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受损害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额也应当合理、符合可预见原则等。
二、商品房预售怎么计算出来的
在青岛,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约定
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按照已付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几)计算,或者按照固定金额计算,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主协商确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定情形下的计算
1.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
2. 对于逾期付款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优先受偿吗怎么算
1.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是否优先受偿。
- 在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违约金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因为优先受偿权通常是法定的特殊权利,如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违约金更多是一种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按照普通债权进行受偿。
2. 违约金的计算。
- 首先,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例如,约定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如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执行。
-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可能包括购房者因开发商逾期交房额外支出的租房费用、因房价波动产生的差价损失等。在确定损失时,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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