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给男方后女方不让探望怎么办?
抚养权问题在离婚或抚养权争议中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如果抚养权已经判给了男方,但女方拒绝遵守判决,不让探望孩子,这可能会给父母双方带来很大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建议参考: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律师也可以代表您与对方协商,或者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小编总结:
在抚养权问题上,法律给予了父母双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女方在获得抚养权后拒绝男方探望孩子,男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应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如果探望权的行使确实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了解法律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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