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决定?
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最为敏感和复杂的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同时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争取抚养权时,父母可以提供自己的抚养条件、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证据,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当首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父母能够达成一致,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抚养权和探视权等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争取抚养权时,父母应当充分准备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教育背景以及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最终的抚养权判决将基于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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