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吗
一、办离婚证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吗
1、办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可以吗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或者与他人;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办离婚证是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当事人需要先进行离婚登记,而且在三十天之内没有任何一方提出不愿离婚的想法,那么就可以在三十天之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就可以解除婚姻的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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