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已满20岁,法院会如何判决其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已经满20岁,根据中国的法律,通常情况下,孩子被视为成年人,不再适用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孩子在父母离婚时已经年满18岁,且没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教育,父母可能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用,但这不是抚养权的问题,而是抚养费用的问题。
建议参考: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父母应当首先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包括教育需求、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意愿,如果孩子确实需要继续得到父母的经济支持,可以协商一致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费用问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小编总结:
当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满20岁,通常情况下,孩子被视为成年人,不再适用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果孩子仍在接受教育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父母可能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父母应当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抚养费用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经济能力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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