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死了家里人用还么
一、欠钱人死了家里人用还么
首先,咱们说说如果有人离世了,他们之前欠下的钱财谁来负担.这个问题通常是这样解决的,假如那个人的父母不想管这事儿,那么他们的孩子如果已经过世了,那些就会去找那个孩子还钱。
而通常情况下,孩子的父母都会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把这些债务给还上。
但是呢,我们要明白一点,就是儿子欠下的债,并不需要父亲来还。
如果孩子的父母继承了孩子的财产,那么他们就要用这份财产去还掉孩子生前欠下的债务。
当然啦,还债的金额不能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哦。
如果有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如果继承人自己愿意还的话,那就不算在内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用再承担起偿还被继承人应该交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了。
换句话说,如果孩子的父母继承了孩子的财产,他们就得负责偿还孩子的债务,但是还债的金额不能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如果他们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用再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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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又有、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律师,欠钱起诉需要在一个城市吗
大家都知道啊,如果你遇到了欠款纠纷想要去告别人的话,其实并不需要在同一座城市哦!只要你能找到属于人民受理的地方,而且这个法院能够管得到你们这起案子,那就没问题啦。
这种事儿嘛,通常都是向被告人,也就是的住所在地进行起诉啦。
不过万一债务人住所地跟他的常住地不太一样咋办呢.那就直接去找那个债务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来处理这个事情咯。
至于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嘛,当然还是得找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才能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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