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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怎么处理

合飞律师4个月前(02-16)金融债务9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怎么处理

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怎么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一条及应用指南第四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之资产在购置或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中断,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则应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此种情况下,异常中断通常由企业管理决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引发,如与施工方产生质量争议,或资金周转不畅等。

鉴于贵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其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置或生产,因此,借款费用在购置阶段应予资本化。

在建设过程中,贵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出现中断,属异常中断,且持续时间长达五个月,故在此期间,贵公司需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费用化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十一条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二、给别人做担保人借款人还不上钱会卖担保人的房子吗

1. 若为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口袋空空如也、无果后,可拒绝担保责任;反之,若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需与债务人共担还债之责,且无先诉抗辩权。

无论债务人处境如何,法院执行与否,均须承担还债义务,向清偿欠款。

2. 对于以特定财产(如房产等)设立抵押提供担保者,若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信用社有权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并优先从变价收入中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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