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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行后,老赖迟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合飞律师4个月前(02-16)金融债务6

一、申请强制行后,老赖迟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申请强制行后,老赖迟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关于强制执行之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处理步骤如下所示:首先,申请人有权利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的各类资产信息,以便法院能够实施强制措施,直接将被申请人的资产用来抵偿欠款;其次,如果被执行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话,法院有权采取其他形式的执行手段,比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其进行高级消费等行为;最后,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支付欠款,法院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是只要申请执行人在未来任何时间内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次,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充分,则可以裁定撤销或修改原裁定;反之,如果理由不足,则裁定驳回该异议;第三,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满,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执行人员在接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最后,如果采取了强制措施后依然无法追回欠款,且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暂时终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而被执行人又未能积极履行判决,法官可能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从而对其进行高消费、贷款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以期促使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当申请人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被申请人未能依照该法律义务履行还款责任时,申请人依然享有合法权益向法院提供有关被申请人财务状况的信息和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权威地采取进一步的干预手段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

其中,法院将根据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对被申请人的资产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扣押、拍卖以及出售等方式,从而使被申请人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如果经过全面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对其施加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在此基础上,如果所有的执行措施均已实施且财产仍然无法得到执行,法院将不得不暂时终止执行程序,直至被申请人重新具备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条件,方可随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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