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息的借款合同怎样写
一、无利息的借款合同怎样写
在制定并签署无利息借款合同之时,务必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清晰无误,并且能够全面地涵盖所有关键性的细节内容。
以下为您列举了构建一份基础性的无利息借款合同时所应当重点关注的几个主要方面:首先,明确借贷双方的相关信息,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全名、联系方式以及诸如身份证号码之类的身份证明文件。
合同的起草日期也需被明确记录下来,以便于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有效期。
再者,借款的具体金额及资金用途的描述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尽管出借方可能并不对借款人如何运用这笔资金进行严格的限制,但是,对于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却能有效提升合同的透明度。
还款条款同样是不可忽略的部分。
即使是无利息借款,我们仍需明确还款的起始日期以及任何特定的还款条件或者期限。
若有分期还款的情况,则需详细列出每一期的还款金额以及相应的时间安排。
最后,关于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也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
这些条款将规定当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时,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应对,以及双方在合同解释或其他纠纷出现时,应采用哪种方式加以解决,例如通过调解、或是向提起诉讼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
一、在借贷合同关系之中,若双方未曾明确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问题,则贷款方要求出借方支付该期间利息的请求,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二、对于非自然人之间(如法人与法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而言,如果借贷双方对于借款利息的具体数额未能达成明确共识,那么贷款方要求出借方支付利息的请求,应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三、在借贷合同中未曾约定利息,但借款人出于自愿向贷款方支付利息,或者自愿支付超过约定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并且此种行为并未损害到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对此类情况将不会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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