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
一、一年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
短期待摊款项,通常简称为“短期借款”,系指企业因维持其日常正常运营所必需之资金需求或者为了偿还特定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部单位所筹措之各种期限在一年内(包括一年)的各类借款项目。
与此相对照的则是长期借款,这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申请的债务期长达一年以上(不包含一年),甚至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营业周期的各项借款业务。
《》第六百六十七条
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中间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针对借款事宜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须将借款人为被告之一。
若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担保人条款,有权决定是否将该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
但在此过程中,担保人无需承担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赔偿责任的情形则包括以下两种:第一,主债务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过欺骗手段致使担保人被迫提供担保。
第二,在主债务履行过程中,债权人采取欺诈、威胁等方式,强迫担保人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担保行为。
三、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责任
常态之下,应以其个人资产对所拖欠之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一般保证而言,保证人为确保债权人权益,须等到主合同诉讼或已经完结且已进行了相应的法律之后,若债务人依然不能尽偿债务,此时保证人才有义务承担偿还责任。
至于连带保证中的保证人,他们在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之时,便需立即履行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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