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最为敏感和复杂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民法典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强调了父母双方的抚养责任,同时规定了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教育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建议父母双方在离婚前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父母双方都应当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明确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同时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达成抚养权的协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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