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儿童抚养权有何明确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旨在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父母离婚或其他家庭变故后能够得到适当的抚养和教育,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根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除非有特殊情形,如一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
建议参考:
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建议父母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意愿(视年龄和认知能力而定),来作出抚养权的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体现了对孩子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在父母离婚或其他家庭变故时,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同时也会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孩子的意愿,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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