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过期后,银行还收年费?律师,小心这个坑!
"王女士以为信用卡过期就万事大吉,直到收到催缴通知单才傻了眼——过期两年的卡片竟累计了上千元年费!" 这绝非个例,当那张印着有效期的塑料卡片寿终正寝,卡片物理功能的终止 ≠ 信用卡法律关系的自动终结,年费陷阱,往往就藏在这个认知盲区里。
年费收取的法律核心在于"服务持续性",信用卡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持续性服务合同(《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一条),卡片过期,银行通常会寄送新卡延续服务。若您未主动注销账户且持续接受银行提供的账户管理、额度保留等服务,银行依据合同约定收取年费具有法律基础,卡片过期仅是物理载体更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并未消灭。
警惕!这些情形下,过期卡年费照收不误
- 账户未注销是根本:过期卡片躺在抽屉里,账户却"活着"——这是年费滋生的温床。只要账户存续,银行即有收费依据。
- 年费政策"认户不认卡":大部分银行年费挂钩账户而非单张卡片,即使旧卡过期未激活新卡,若该账户适用"刷免"政策但未达标次数/金额,年费照常产生。
- 自动扣费"静悄悄":若曾绑定自动还款,年费可能直接从关联储蓄卡划扣,账单未查即易被忽略。
- 高端卡/特殊卡种"刚性年费":部分白金卡、定制卡即便过期未激活新卡,其账户年费往往不可豁免,按年计收。
更令人担忧的是,拖欠年费将触发滞纳金、罚息,并可能上报征信系统,留下不良记录,对贷款、出行等造成深远影响。
律师建议:过期卡≠安全卡,主动管理是关键
- 明确注销,切断根源:若确定不再使用该信用卡,务必致电银行客服正式申请注销账户(非仅剪卡),要求出具书面或电子版销户确认函。
- 查清年费规则,达标或止损:确认卡片年费政策,若为"刷免"卡且愿继续使用,激活新卡并确保满足免年费条件;否则果断销户。
- 销户后仍需核对账单:销户后1-3个月内,持续关注关联银行卡交易及征信报告,确认无异常扣费。
- 保留凭证,以备维权:妥善保存销户申请记录、客服工单、确认函等,若遇不合理收费,这些是维权利器。
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注:单纯卡片过期非法定或约定终止事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银行有义务清晰告知年费收取规则及账户状态。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五条:发卡银行应建立信用卡欠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催收行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持卡人有按时还款义务。
信用卡过期,绝不等于"一扔了之"。那张失效的塑料卡片背后,是一个可能仍在运转并持续产生费用的法律账户,银行对年费的追索权,源于持续存在的合同关系与服务。避免"过期年费"陷阱的最强盾牌,是清晰的认知与主动的账户管理——彻底注销不再需要的账户,别让一张"过期"卡,悄悄透支您的钱包和信用,检查一下您的抽屉,是否藏着这样的"休眠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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