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民政局认可吗?
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在民政局是否被认可,取决于该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民政局的要求,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内容,协议书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例如双方必须亲自签署、见证人等,如果协议书符合这些要求,那么在民政局是可以被认可的。
建议参考: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起草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之前,建议双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2、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对协议书的内容或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遵循民政局的要求:在向民政局提交协议书时,建议双方遵循民政局的要求,例如提交协议书的份数、见证人等。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在民政局是否被认可,取决于协议书的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民政局的要求,在起草协议书之前,建议双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建议双方遵循民政局的要求,提交协议书时确保协议书的份数和见证人等符合要求。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