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一方再婚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再婚时放弃孩子抚养权,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这种约定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再婚时放弃孩子抚养权,但是在法律上,该方仍然对孩子负有抚养的义务。
建议参考:
1、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私自变更。
3、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小编总结: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再婚时放弃孩子抚养权,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该方在法律上仍然对孩子负有抚养的义务,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私自变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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