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关于离婚冷静期领证事宜,需确保双方同时在场亲自办理。
在离婚冷静期限满之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若当事人未能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并提交书面离婚证书申请的,无论是因个人意愿的改变或者外界因素的影响,均被视为已撤销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如当事人仍然坚持解除婚姻关系,须重新进行申请手续。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冷静期规定。
此规定只适用于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离婚的情况。
所谓“”是指,夫妻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30日内,如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对离婚决定产生重新考虑的想法,可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请求,这一期间将于期满之际结束,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则可顺利领取离婚证书。
而针对的情况,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且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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