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籍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不在户籍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不在户籍地也可能办理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在常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可以到常住地的法院通过诉讼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理离婚去哪里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理的地点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外出打工长期居住在另一地,该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管辖。
三、离婚必须去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不必须去登记的地方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只要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而不一定是结婚登记的地方。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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