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共同抚养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问题解答:民法典共同抚养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建议参考:在起草共同抚养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子女的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用的分担方式。
2、探视子女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子女的教育、医疗、保险等费用的分担方式。
4、其他与子女抚养相关的事项。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小编总结:民法典共同抚养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但在起草时需要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双方在履行协议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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