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一、陕西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在陕西申请离婚冷静期,具体程序如下: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
其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从登记申请当日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如果双方仍坚持离婚,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个30天期限未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此次离婚登记程序终止。若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也随之终止。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内一般不能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有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都明确表示仍然坚持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放离婚证,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并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放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程序就无法完成,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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