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一、河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在河南申请离婚冷静期,具体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需携带本人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及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设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正式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四川,离婚冷静期同样适用国家法律规定,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予以受理后,开始计算30日的冷静期。
三是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湖北,离婚冷静期为30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离婚冷静期的程序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员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是冷静期。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为离婚冷静期。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五是登记(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是关于河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