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离婚条件需要准备什么
一、湖北条件需要准备什么
在湖北办理离婚,若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双方身份的基本证件。
2. 证。用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诉讼离婚,需要准备:
1.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和理由。
2. 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证据、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的,需提供有利于子女的相关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相关证据,如明、车辆等。
3. 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湖北离婚条件有哪些
在湖北离婚主要依据全国性的规定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条件
1. 双方自愿离婚,这是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夫妻双方必须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 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关于子女抚养,要明确归属、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财产方面,包括的分割范围、分割方式等;债务方面,要确定共同债务的承担等。
(二)诉讼离婚条件
1. 或者与他人;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湖北离婚条件最新规定
在湖北,离婚主要依据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遵循当地一些相关政策执行。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自愿离婚是首要条件。夫妻双方需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诉讼离婚
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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