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冷静期多久
一、广州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广州,离婚冷静期同样适用国家法律规定,时长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是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期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二、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在北京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需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
一是。需要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是。不需要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在北京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时,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而选择诉讼离婚则无此要求。
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的一项重要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一方,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其二,时间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三,期满后的程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予夫妻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离婚决定,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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