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一些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后,并非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等正当用途,而是转贷给他人谋取利差,这种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合同无效。
(二)向其他营利法人、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这同样涉及到资金的非法流转和金融秩序的破坏。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例如,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活动还出借资金,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比如,违反利率规定,约定过高利息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若借贷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存在吗
借贷合同不成立的六种情形是存在的,以下为你具体阐述: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若一方通过欺骗或强迫另一方签订借贷合同,且危害到国家利益,该合同不成立。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借贷双方为谋取私利,合谋损害他人权益时,合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表面是借贷,实际是用于非法活动,此借贷合同不成立。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借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合同不成立。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金融法规关于利率限制等规定的借贷合同无效。
(六)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签订的借贷合同不成立。
需注意,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三、借贷上诉规定是怎样的
借贷合同纠纷上诉涉及多方面规定:
上诉期限方面,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法院受理后,会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一般会组成合议庭。若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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