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有自理能力能离婚吗
一、一方没有自理能力能离婚吗
一方没有自理能力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
从离婚方式来看:
其一,协议离婚。若双方就离婚、、及对无自理能力一方的后续照顾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过,在实践中,因一方无自理能力,可能较难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
其二,诉讼离婚。若无法协议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一方无自理能力,但如果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与他人、实施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同时,法院会对无自理能力一方的生活、医疗等问题作出妥善安排,一般会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或作出合理的生活安置。总之,即使一方无自理能力,符合法定条件仍可离婚,但要保障无自理能力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外地人离婚需要吗
在东莞,外地人离婚是否需要居住证,需分情况来看:
- 协议离婚: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回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东莞的居住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诉讼离婚:若一方要通过诉讼方式在东莞离婚,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条件且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等材料。如果被告在东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向东莞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居住证明材料,比如居住证,是用于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总之,外地人在东莞离婚是否需要居住证,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和具体情况。在准备离婚相关事宜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顺利办理。
三、要离婚在外地可以吗
离婚在外地是否可以,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回到一方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能否在外地离婚,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以及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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