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愿(在适当年龄时)、父母的品德、父母与孩子的情感联系等。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建议双方父母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准备诉讼材料,并在法庭上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这些方式通常更加高效且成本较低。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判决,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应当积极寻求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在准备诉讼材料和法庭辩论时,应当围绕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等因素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举证,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和调解、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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