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女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如果男方在结婚期间不给女方生活费,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沟通协商: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坦诚的沟通,了解他不给生活费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可以一起商量如何解决。
2、寻求家庭调解:如果沟通无果,女方可以寻求家庭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来解决问题。
3、法律途径:如果男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权益,女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
建议参考:
1、保留相关证据:在与男方沟通或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女方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男方的行为。
2、了解法律规定:女方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和扶养义务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女方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适的维权方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在结婚期间,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是一种不道德和不合法的行为,女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家庭调解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女方应该保留相关证据,了解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帮助,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