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吗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是否须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一方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出借方的个人财产,同时借款方明确表示该借款为个人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夫妻间的借款应按普通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借款方需偿还。
(二)若夫妻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特别约定,通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此时,一方借款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事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部流转,不存在偿还问题;但若借款用于借款方个人事务,如个人投资、个人消费等,且出借方有证据证明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事务,那么借款方也应当偿还。
总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是否须偿还,关键在于财产约定情况以及借款用途等因素。
二、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产不完全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不同部分来认定。
一方面,婚前一方签订并支付首付款,该部分款项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因为首付款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的,其对应的房产权益在婚前就已确定。
另一方面,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相应的房产增值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房产时,一般会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样的认定和分割方式,既尊重了婚前个人财产权益,也保障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这种情况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对出资方子女适当多分。
(四)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无法确定出资份额,则推定为等额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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