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后,孩子应由谁来抚养和监护?
当父母双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问题便成为了一个紧迫且敏感的法律问题,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监护权则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国法律中,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如果父母双亡,谁将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呢?
建议参考: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孩子的直系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兄弟姐妹,如果这些亲属愿意并有能力承担起抚养和监护的责任,那么他们将自然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这些亲属无法承担或不愿意承担,那么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来确定孩子的监护人。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小编总结:
当父母双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问题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亲属顺序或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兄弟姐妹通常是首先考虑的监护人,但如果他们无法或不愿承担,那么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指定监护人,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利益应当始终是第一位的,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抚养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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