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生活费,民法典有何规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
建议参考:
1、沟通协商: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不给生活费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
2、寻求帮助: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妻子可以寻求家人、朋友或社区的帮助,让他们介入调解。
3、法律途径:如果丈夫仍然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妻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小编总结: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当加强沟通,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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