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老公不给生活费,这可能会给妻子带来经济上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解答。
问题解答:
老公不给生活费,妻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以下是一些建议:
1、收集证据:收集老公不给生活费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您的经济状况受到了影响。
2、咨询律师: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起诉离婚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3、准备起诉书:根据律师的建议,准备起诉书,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应包括您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出庭应诉:在法院开庭时,您需要出庭应诉,并提供证据证明您的经济状况受到了影响。
5、等待判决:法院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您可以要求老公支付生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老公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时,妻子需要收集证据,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妻子需要准备起诉书,并在法院开庭时出庭应诉,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妻子可以要求老公支付生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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