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判定指南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抚养权的判定往往会成为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应当跟随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性更强,母亲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尽管孩子在这个年龄段的意愿可能不会被考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孩子最佳利益的因素。
建议参考:
在离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争议中,建议夫妻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法庭上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抚养权主张,父母双方都应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离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上,法律倾向于母亲抚养的原则,但这并非一成不变,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应当以孩子的福祉为首要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和理性协商来解决抚养权问题,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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