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可以起诉丈夫呢?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义务将一部分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包括支付妻子的生活费,如果丈夫拒绝支付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妻子参考:
1、与丈夫沟通: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不给生活费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双方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生活费支付计划。
2、寻求家庭调解:如果沟通无果,妻子可以寻求家庭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3、起诉丈夫: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在起诉前,妻子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单等,以证明丈夫有支付生活费的能力。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小编总结:
在婚姻关系中,丈夫有义务支付妻子的生活费,如果丈夫拒绝支付,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前,妻子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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