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能否起诉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用,如果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1、沟通协商: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不给生活费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
2、寻求家庭调解: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妻子可以寻求家庭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起诉离婚:如果丈夫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妻子的生活,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妻子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妻子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参考:
1、保留相关证据:妻子在与丈夫沟通或寻求其他解决途径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丈夫的行为。
2、咨询专业律师:妻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3、考虑家庭和孩子的利益:在决定是否起诉离婚时,妻子应考虑家庭和孩子的利益,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伤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家庭调解或起诉离婚等途径解决,在决定是否起诉离婚时,妻子应考虑家庭和孩子的利益,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妻子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丈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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