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订单式限价商品房政策,天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天津限价房的适用对象是谁,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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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价房的适用对象是谁
1、首先,要看申请人获得天津集体户口的方式。
可以申请限价房的集体户口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
2、其次,要看申请者的集体户口在哪个区。
如果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的话,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且无年限限制。
但是,对落户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州区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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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利息计算:
1、等额本息还款法:
特点;
每月的还款额相同,从本质上来说是本金所占比例逐月递增,利息所占比例逐月递减,月还款数不变。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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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额本金还款法:
特点:
根据贷款本金总额平均分配到每个还款期,利息根据剩余欠款计算。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还款月数-总贷款额;
月利率=年利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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