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分录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根据规定如何界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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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如何界定债务重组
1、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
2、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
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
3、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如何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可以通过偿还债务、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的等方式解除债务关系。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已经履行的部分不需要恢复原状。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
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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