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要什么手续?
一、房屋遗产继承要什么手续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如下:
1. 确定继承权: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 开具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 办理公证:申请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若为,需提供遗嘱原件;若是法定继承,则要提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
4. 房屋评估: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
5. 办理过户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资料,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审核通过后,核发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二、房屋遗嘱继承要付多少钱
房屋遗嘱继承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继承权公证费用:通常按照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的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2%左右,但各地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2. 房屋评估费用: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根据房屋的价值大小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评估费可能在0.5% - 1%;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评估费比例会相对降低。
3. 房屋过户税费:
-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税率多为1.5%。
- :继承房屋过户时,需缴纳房屋评估价万分之五的合同印花税,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
此外,若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还需支付,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标的额按比例收取。总体而言,房屋遗嘱继承的费用因房屋价值、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
三、房屋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不能继承。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它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用房需要而设定的权利,是给特定人居住使用的,随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居住的需求,这一特性决定了其不能像一般财产那样被继承。
例如,甲为乙设立了房屋居住权,乙仅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这个居住权继续居住该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可根据情况另行安排或按规定处理房屋相关权益。所以,房屋居住权不具备可继承性。
以上是关于房屋遗产继承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