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继续上班以后辞职有补偿吗
一、工伤后继续上班以后辞职有补偿吗
工伤后继续上班,之后辞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劳动者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比如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那么一般没有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此前认定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
其二,若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而辞职,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除了可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工伤后继续上班后辞职有无补偿,关键在于辞职原因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法定过错。
二、工伤后还在原单位上班有哪些补偿
工伤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可获得以下补偿:
一是医疗费,用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按照相应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是伤残津贴。若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保留,退出工作岗位的,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按伤残等级而定。
总之,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补偿。
三、国企职工是由单位赔吗
国企职工工伤赔偿并非单纯由单位赔偿,具体赔偿主体和责任承担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国企已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但用人单位也需承担一定责任。比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总之,国企职工工伤赔偿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规定分别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参保则单位需承担更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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