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怎么打?
离婚官司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1、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收集一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
2、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你准备诉讼材料,代表你出庭辩护。
3、保持冷静:在离婚诉讼中,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情绪化,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诉讼结果。
4、尊重对方:在离婚诉讼中,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不要侮辱、诽谤对方,不要侵犯对方的隐私。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离婚官司的判决需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收集一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离婚诉讼中,要保持冷静,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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